洪高新管办字〔2019〕78号
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
评选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镇、各管理处,区属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选办法》已经管委会2019年7月15日第1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南昌高新区科技企业争先进、创一流,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以人才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引领的“科技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南昌高新区开展“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以下简称十佳企业)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比表彰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评比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加申报十佳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较完整的研发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
2.企业领导班子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注重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
3.企业在技术创新工作中有明显的特点,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较高,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商财税关系纳入南昌高新区管理。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十佳企业的评选按科技人员、研发及技改投入和科技成果指标三大类进行评价。
第六条 评选按综合得分顺序,评选出十佳企业。
第四章 申报与考评
第七条 申报企业向区科技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八条 区科技局根据申报材料初审。
第九条 初审结果报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核评议。
第十条 审定的获奖名单将进行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企业,将正式评为十佳企业。
第五章 表彰与其他
第十一条 南昌高新区经济与科技创新大会上授予奖牌和奖金。该称号从发文之日起,有效期暂定为两年。
第十二条 获奖企业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证书,并在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申报书
附件
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申报书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二〇一九年制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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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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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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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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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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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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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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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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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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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人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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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科技人员数 |
职工总数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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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及技改投入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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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情况 (万元) |
年份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加技术性收入 |
营业收入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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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技改投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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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科技成果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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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科技计划 情况 |
项目名称 |
计划类别 |
科技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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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科技奖励 情况 |
成果名称 |
奖励部门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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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科研平台 情况 |
平台名称 |
批准单位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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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知识产权 情况 |
Ι类知识产权数 |
Π类知识产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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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标准情况 |
国标个数 |
行标个数 |
企标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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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技术许可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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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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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行业中 地位 |
龙头 |
领先 |
先进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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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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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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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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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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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人员指标 |
合计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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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A 30%以上(20分) □B 25%-30%(16-19分) □C 20%-25%(12-15分) □D 15% -20%(8-11分) □E 10% -15%(4-7分) □F 10%以下(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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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及技改投入指标 |
合计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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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企业 □A 3% 以上 (20分) □B 2.5% - 3% (16-19分) □C 2%-2.5% (12-15分) □D 2. % -1.5% (8-11分) □E 1% -1.5% (4-7分) □F 1%以下 (0分) 2、营业收入1-2亿元企业 □A 4% 以上 (20分) □B 3.5% - 4% (16-19分) □C 3%-3.5% (12-15分) □D 2.5% -3% (8-11分) □E 2% -3% (4-7分) □F 2%以下 (0分) 3、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企业 □A 6% 以上 (20分) □B 5% - 6% (16-19分) □C 4%-5% (12-15分) □D 3% -4% (8-11分) □E 2% -3% (4-7分) □F 2%以下 (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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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技改投入 □A 1亿元及以上(20分) □B 5000万元-1亿元(15分) □C 2000万元-5000万元(10分) □D 500万元-2000万元(5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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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成果指标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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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加技术性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得分按相应比例×10取得,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加上技术性收入,除以企业营业收入后的比值乘以10。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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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承担科技计划数 □A 2项及以上国家计划(30分) □B 1项国家级计划(24分) □C 1项及以上省级重大重点计划(18分) □D 2项及以上其他省级计划(12分) □E 1项及以上市级计划(6分) □F 没有计划(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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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荣获科技奖励奖 □A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50分) □B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30分) □C 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分) □D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5分) □E 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0分) □F 没有计划(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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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获批科研平台数 □A 国家级科研平台 (50分) □B 省级科研平台 (20分) □C 市级科研平台 (1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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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授权知识产权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0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5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0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5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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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获批标准 □A 国家标准 (30分) □B 行业标准 (20分)□C 企业标准(5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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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获得技术许可情况 □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等 (每增加一项加5分) □CFDA药品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每增加一项加5分) □获得CFDA新药证书、CFDA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每增加一项加10分) □列入国家保护、保密药物品种 (每增加一项加10分) □航空器适航证 (每增加一项加10分) □其它 (每增加一项加5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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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ISO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通过(5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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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行业中地位 □A 龙头 (40分) □B领先(20分)□C 先进(5分)□D其它(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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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注: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加技术性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等3项数据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中调取上一年度企业申报数据,
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7日印发
政策解读请点击《南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