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8167016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九楼913室
项目名称 |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址 |
南昌高新区金圣路79号中核科技园4楼 |
建设单位 |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力学测量实验室、时间测量实验室、几何量测量实验室、建筑交通测量实验室、热学测量实验室、理化测量实验室、电学测量实验室。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器皿非首次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排放浓度达到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中实验室检测化验、配置溶液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苯、甲苯、甲醇、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达到标准值5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采用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中的实验室废物、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弃试剂、首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破损玻璃器皿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和超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原厂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