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经发局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是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及招投标核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库;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等工作;负责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及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及分析工作;负责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负责引导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全区优化投资环境的组织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标准化、商标、物价与价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商贸、物流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南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共有财政拨款预算单位1个,下设4处1办:企业服务处、综合处、项目处、统计处(经济调查队)、普查办公室。年初人数27人,年末人数3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689.61万元,较2017年增加1086.61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689.61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5.76万元,占0.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8689.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689.61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项目支出8689.6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南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649.74万元,决算总额为8689.61万元,差异为960.13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5,095.00万元,决算为4,613.23万元,包括发展与改革事务预算为5,003.00万元,决算为4,531.96万元;统计信息事务预算为92.00万元,决算为80.05万元。
(二)商贸事务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22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9.00万元。
(四)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为250.00万元,决算为250.00万元。
(五)节能环保支出预算为181.75万元,决算为149.85万元,包括污染减排预算为160.00万元,决算为140.00万元;能源节约利用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9.85万元;可再生能源预算为3.75万元,决算为0万元。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为3,045.00万元,决算为1,262.90万元;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预算为250.00万元,决算为50.00万元;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为795.00万元,决算为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预算为2,000.00万元,决算为1,212.90万元。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为838.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2.87万元。
(八)其他支出预算为239.00万元,其他支出1,851.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14个,项目总金额78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37%。
组织对2018年度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72.9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6.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7.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