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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10条政策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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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区内企业渡难关,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增长,保障我区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及时兑现执行,明确申报及兑现流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减轻企业房租负担

企业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厂房、办公楼),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属于区内2+2主导产业的企业,租用区内非国有资产类用房的规上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对其缴纳的3个月房租,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金补贴由区财政承担;对凡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扶持。(牵头部门:经发局,责任部门:财政局、创业中心、科创局、大学科技城管委会、高新投资集团、航管委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发局会同企业工作组区块责任部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主任会审议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③租赁合同(如无法分割的提供第三方测量面积证明材料),房租缴费凭证及发票④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经发局及区疫情防控企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联系电话:88611203/88161041。

二、设立企业留观室和医学留验站

设立区级企业医学留验站,协助区内相关企业落实返昌返岗人员医学留验;支持复工企业设立独立的集中留观点,有效解决企业返昌复工员工集中留观。凡经区防疫指挥部审核认定完成集中留观的企业员工,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留观工作补贴。(责任部门:航管委、经发局、财政局)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发局会同企业工作组区块责任部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主任会审议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区防疫指挥部有关人员留观认定证明;③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④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经发局及区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联系电话:88611203/88161041。

三、低企业管理成本

协调公交公司,积极帮助经批准的复工企业开通“点对点”员工通勤车,避免企业员工日常上下班交叉感染,并根据乘车人数按1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区内企业为员工安排分餐或订购团餐,凡采用分餐或订购团餐解决员工用餐的经批准的复工企业,按照3元/人/天的标准予以补贴。区内商务楼宇凡购买热成像体温监测仪的,给予50%财政补贴。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返岗员工,在区内定点医学检测机构(金域医学、迪安华星)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的,给予每人50%的费用补贴(一人一次)。(牵头部门:经发局,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区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企业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发局会同企业工作组区块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主任会审议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③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④通勤车、供餐、热成像体温监测仪、核酸检测合同、发票及缴费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经发局及区疫情防控企业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联系电话:88611203/88161041。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部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财政局)

办理流程:企业向社保处申报→社保处审核并公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复核公示异议信息→财政局核拨资金并由社保处拨付给企业。

申请材料:南昌市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88315112。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责任部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财政局)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区组织部部会议审核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关于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18号)文件规定所需相关材料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88190456

五、保障企业复工需求

鼓励用工企业开展线上招聘,对疫情期间用工企业在各类招聘网站上发生的招聘服务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部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财政局)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管委会主任会审议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③线上招聘合同、服务费用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④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88192398。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区内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予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每家企业年度补贴支持最高可达50万元。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减免部分由区级财政予以50%补贴;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再降0.5个百分点。(责任部门:财政局、经发局)

办理流程:管委会下发兑现通知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申请→财政局、经发局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审核提交意见报管委会主任会审议批准兑现实施

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缴费凭证等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执行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实行。

责任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88161059

本政策暂定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停止。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南昌高新区遵照执行。如与省市现有政策重叠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经发局商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相关链接:http://nchdz.nc.gov.cn/id_4028b2707050a87d017052467eab0078/new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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