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审改办发【2021】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已备案的诊所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
序号 |
诊所名称 |
地址 |
备案编号 |
法人 |
1 |
高新骏康中西医结合诊所 |
南昌高新区昌东镇艾溪湖南路与长旺路交汇处幸福嘉园小区N016商铺 |
MAD5YPD2836010615D2232 |
周波清 |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