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

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通知

访问量:


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区属各单位,驻区各机构:

现将《南昌高新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10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高新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分级负责原则

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科学有效原则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双向互动原则

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

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监测、收集网络上重大政务舆情,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对发现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关的重大政务舆情,要第一时间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宣传科报告,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分析研判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讨论情况、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研究制定对策。针对重大网络舆情,涉事地方和部门与办公室、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分析舆情动态,研判发展趋势。会商研判的重点应包括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应对处置

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涉事地方和部门根据舆情发生的地点和原因,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梳理线下可能导致舆情升级发酵的主要风险点,针对事件性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矛盾化解、心理安抚、社会管控等线下处置工作,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推动线上舆情线下解决。针对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要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涉事地方和部门牵头建立重大舆情引导处置协调机制,涉事地方和部门安排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专人专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四)网上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区级融媒体作用,同步组织网上宣传报道,及时引导网上舆论。根据舆情发展态势,会同涉事地方和部门,适时组织正面跟帖、网评引导,壮大正面声音。严格属地自媒体监管,及时制止借重大舆情恶意炒作、刷流量、“标题党”等自媒体传播乱象,对于违规自采自编、转发非合规稿源、散布谣言及不实信息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账号,及时报请上级网信办禁言整顿、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公开回应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考核问责

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等相关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2610日印发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