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管委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南昌政府门户网站、南昌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161050,传真:0791-88161055。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文件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我委于2012年12月成立了南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副书记李有才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陈艳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经发局、行政服务中心及下属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到位”,同时,坚持由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南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编写了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我委根据省、市政府要求,认真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填报要求》等文件,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熟悉相关要求,做到操作规范,促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秘书处1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业务操作,宣传处1人专门负责软件维护。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均参加了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信息办举办的多次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对有关操作要求做到边学边用,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原则。根据《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委严格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履行好各部门职责,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扎实推进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定期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做到应公开、早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受理了2起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要求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区特殊的行政机制,机构不健全,权、责、利不统一,人员精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需进一步规范化。为此,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理顺机制和体制,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拓展公开的渠道,创新公开的方式和方法,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区内更多市民和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另无需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南昌高新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填报时间:2012年12月25日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1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网上申请数 |
件 |
2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