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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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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

(2021-203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赣发〔2022〕20号)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进南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与统筹安排,始终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保障、激励和支撑作用,知识产权总体设计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亮点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渐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全面拓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稳步推进,有力保障南昌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正全力申请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向着知识产权事业“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迈进。在此进程中,南昌市知识产权事业面临全球科技与产业革命、中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创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勤廉江西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挑战,应对我市“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和“两个大幅提升”“赶超跨越”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建设支撑我市构建区域创新高地、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提升城市品质的知识产权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建设全省知识产权标杆和示范城市,对于提升南昌作为省会城市的首位度和辐射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我市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以“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的姿态和担当,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服务、高层次合作和高品位文化建设,为切实巩固提升省会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法治保障,严格保护。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完善机制,激励创新。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

——聚焦重点,融合发展。坚持战略引领、统筹规划,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需求和重要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深度融合发展。

——科学治理,有力支撑。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趋于完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更加深入,知识产权文化品质持续跃升,知识产权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达1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登记金额达8亿元,专利、商标等纠纷行政执法结案率达100%,专利代理师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超1万人,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合作交流频繁、文化生态完善、高端人才汇聚的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到2035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关键性指标处于全国主要城市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治理效能突出,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优越,知识产权有力地保障、激励、支撑和促进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基本建成。

三、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一)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构筑以高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思路。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区域科创中心为指引,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政策体系。围绕科技强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制度和政策。加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金融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融合中的质量引导。优化完善专利、商标、版权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相关奖励政策。探索制定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专项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激励政策。

(二)强化重点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以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强化高价值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大力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高价值商标品牌工程和高价值地理标志推进工程。加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装备、绿色食品、现代轻纺、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4+4+X”新型产业体系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引导激励企业集中力量加大对“卡脖子”“牵鼻子”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培育布局更多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品牌,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联盟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一流企业。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发掘南昌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资源,提高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平,激励和规范文化作品的版权登记。

(三)完善质量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建立健全面向重大需求、前沿领域和原始创新活动的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工作机制。推进市、县、区联动和各方协同,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融合,引导战略性新型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大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力度。建立完善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政策体系、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评价工作导向,将知识产权质量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评价体系。加强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在立项、实施和评价等各环节强化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

四、聚焦优势主导产业,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一)围绕产业构建高效顺畅、价值突显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聚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装备、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完善并推广应用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等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系。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大力实施高价值品牌实施工程,鼓励企业商标海外布局,提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商标工作站建设,强化商标基层工作基础。深度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加强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主导的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持续培育高价值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地理标志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积极开发高附加值地理标志产品及衍生品类产品。

(二)围绕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丰富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适时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推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投贷联动、融资租赁等融资模式。健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建设高水平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为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服务。引导和推动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版权示范园区、示范单位建设。创新版权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

(三)围绕市场健全体系完备、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促进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申请与维护、专利转化运用等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大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健全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效。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持续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专利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深化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价值实现。引育结合打造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队伍,推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聚焦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政策。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领域的法制保护水平,加强法制衔接。加强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红色经典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等红色文化版权保护规范的制定出台。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地方综合立法保护,探索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地方保护制度。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方法,推动数字产业知识产权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充分利用。研究构建VR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专家咨询机制,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地方保护政策完善,服务“4+4+X”新型产业发展。

(二)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机制。加强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围绕主要产业开展集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及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专利导航运营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在“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进一步作出贡献。积极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执行力度,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强化各类侵权假冒行为的联合执法与办案水平,加强与海关执法协作,明确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大数字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服务“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加大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

(三)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知识产权法庭高质量、高标准、强特色、智慧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裁判方式等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专门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赔偿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解决与源头解决。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准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刑罚适用。完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检察机制相适应的案件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培养和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

(四)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坚持系统思维,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运用、管理、服务机制协调统一。坚持治理理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主体、方式,推进跨地域、跨部门协同保护,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效能。推动构建大南昌都市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健全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内外纠纷应对机制。建立网络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深入探索维权援助的社会共治模式,探索与江西省知识产权学院等共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修复机制。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依法监管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六、聚焦公共服务治理,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服务

(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政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设立政府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的专家听证制度。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建立内容完整、标准规范、动态更新、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目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主导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单位将自有专业数据库接入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规范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开放共享,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率。

(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应用。完善“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健全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公共服务机制,提升基础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化、模块化和智能化。推动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分级分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实现市级服务网点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下辖县(区)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图书情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和支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及南昌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建设,提升国字号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辐射效应。

(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发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导航、预警、运营、诉讼应对、价值评估、战略规划等新型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引进、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运用“互联网+”技术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实施智慧监管、动态监管。以社会化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七、聚焦对内对外开放,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

(一)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合作力度。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依托南昌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中欧区域政策合作中方案例地区的地位,深化与重点国别(区域)的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科技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探索建设一批国际化科技创新载体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开拓海外市场,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和宣传力度,塑造南昌商标品牌良好形象,加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加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工作力度,讲好南昌知识产权故事。

(二)拓展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深度。全面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地区等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挖掘区域合作潜力,建设城市群科创成果转化交易中心、知识产权线上协同创新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共同打造全国重要原始创新、科技转化高地。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知识产权合作事项走深走实,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同保护、公共服务和文化建设协作。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探索签订《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加强创新与知识产权平台建设领域合作,引进京津冀地区知名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校或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跨区域知识产权人才交流和培养机制,推动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双向交流挂职。积极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建设“飞地”产业园,打造一批大湾区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三)延伸知识产权海外援助广度。提升海外维权意识,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风险防控应对指引机制。推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法律信息,维权专家等知识产权援助数据资源库。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鼓励重点行业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增强集体维权的能力。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资助。

八、聚焦城市品质提升,构建知识产权高品位文化

(一)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的塑造与引领。持续营造社会关注、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改造旧观念,培养新理念。通过全方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宣传提升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关注度。拓展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将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与创新生态、营商环境结合。厚植“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化南昌市各主体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生态环境。充分把握知识产权保护与激励科技创新的关系,引领各主体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多种举措和载体塑造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让各种创新要素充分涌流、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二)加强知识产权传播普及的质量与效能。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造传统模式和新兴模式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传播普及平台。加大南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评选并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大针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力度,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南昌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利用各类宣传和培训渠道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研究推进南昌市知识产权展示馆等宣传载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提升新媒体的宣传功能,逐步建设“中部会展名城”,利用大型展会积极宣传展示南昌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唱响业界“南昌品牌”。

(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体系与环境。持续进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营造更加开放、更富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锻造新时期英雄城知识产权人才大军。推进南昌市各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支持有关单位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设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推动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部分专业学生必修课程,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支持市场主体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结合高校资源参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利用南昌市重大人才工程持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等国家级平台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推动将知识产权纳入学习培训内容。

九、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和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强市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会商、协作,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部门相互配合、行业协会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本纲要实施与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相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条件保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经费支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性投入、企业主体性投入、社会多元化投入的知识产权投入机制。按照国家、江西省政府和南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调动和增强全社会各方面落实纲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考核评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每年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纲要实施情况,总结实施进展,提出推进实施建议。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各区、各部门要做好本区、本部门实施纲要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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