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高新干字〔2022〕26号
机关各部门、各镇(处)党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党工委决定:
樊文谦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聘任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友贵同志聘任为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委员会党群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聘任的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合作发展科科长职务;
蔡歆翔同志聘任为南昌高航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袁达同志聘任为南昌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徐珊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川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统筹结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和中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管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璐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富同志聘任为南昌招商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蔡方君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聘任的中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委员会党群工作科科长职务;
熊欣南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专员(兼),免去其聘任的南昌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邱增龙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中共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副场长、兼任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森林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兴红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中共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副场长职务;
刘振华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专员,免去其聘任的南昌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南昌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南昌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免去其南昌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刘保刚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专员,免去其聘任的南昌高航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万碧云同志聘任为南昌高新招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专员,免去其聘任的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纪文同志中共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委员会副书记、聘任的南昌市水产养殖场场长职务;
免去周华同志聘任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森林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松涛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薛太禄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羽正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万华保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魏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斌良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三级主任科员;
万永刚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三级主任科员;
刘毅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级警长,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级警长职级;
邓鹏羽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
詹承军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
黄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志红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闵伟国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旭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维酉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宝生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胜华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闵淑兰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万晓云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婷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坤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熊飞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陶卫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志强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熊稀霞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敏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王广发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周丽琴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
闵杨霞同志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锻炼一年)。
上述有关企业人员任免请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中共南昌高新区工委
2022年11月7日
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