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体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体教融合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区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学生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形成有序运行和有效监督机制。为持续推动我区体育特长生健康发展,确保队伍组建顺利有序进行,决定在全区幼儿园中进行选材,开展体育特长生一条龙招生工作,现下发招生公告。
一、报名时间
7月9日截止
二、招生对象
1.高新区户籍
2.高新区房产
3.高新区幼儿园学籍
满足以上三项条件中其中一项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及要求
篮球、足球、游泳,每个项目招收45名学员,男女招生比例不限,视情况而定,水性、球感较好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测试项目
篮球:身高、指距、手腿型、10米跑、立定跳远、30 秒仰 卧坐、劈叉。
游泳:身高、指距、手腿型、立定跳远、30 秒仰卧起坐、柔韧性。
足球:身高、体重、10 米往返跑、30 秒仰卧起坐、劈叉、跳高、立定跳远。
五、招生要求
参加选材测试运动员,必须填写好《高新区高新区篮球、足球、游泳项目体育特长生一条龙登记表》(表格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贴好照片)及户口、房产、学籍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打包发至邮箱(736574074@qq.com),要求打包文件改备注为姓名+招生学校名+运动项目的形式。报名学生根据下面的选材方法及进一步通知,到指定招生学校参加集训及现场测试,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材方法
(一)篮球
1.根据篮球项目特点及教练员要求,报名学生经初步筛选后进行2周的集训(暂定),集训后进行测试,择优录取身体形态、运动素质达到选材标准的人员,入选名单将进行公布。
2.入选学生进入区篮球青训中心训练基地(田家炳学校、28中高新校区)。日常训练由田家炳学校、28中高新校区负责保障,小学阶段文化学习由田家炳学校、28中高新校区负责保障,统一编班就读。
3.根据学区划分,创新二路以东属地幼儿园报田家炳学校,创新二路以西属地报28中高新校区。
4.参加区篮球训练基地运动员招生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传染病及家族遗传病史,招生测试活动均为学生与家长自愿参加。
5.入选的运动员,需签署六年高新区篮球训练基地运动员协议。需保证个人出勤率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除重大身体疾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以外 ),如出现不积极配合训练等情况,教练员有权将其劝退,不再享有区篮球训练基地任何政策。如非田家炳学校、28中高新校区地段内生源,则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6.小升初根据该生的比赛成绩及训练出勤情况(出勤率85%以上)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升在本校就读。比赛成绩不佳及训练不达标的学生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二)足球
1.根据足球特点及教练员要求,报名学生经初步筛选后进行2周的集训(暂定),集训后进行测试,择优录取身体形态、运动素质达到选材标准的人员,入选名单将进行公布。
2.入选学生进入区足球训练基地(二中高新校区、三中高新孺子校区)。日常训练由二中高新校区、三中高新孺子校区负责保障,小学阶段文化学习由二中高新校区、三中高新孺子校区负责保障,统一编班就读。
3.根据学区划分,昌东大道以东属地幼儿园报二中高新校区,昌东大道以西属地幼儿园报三中高新校区。
4.参加区足球训练基地运动员选材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传染病及家族遗传病史,招生测试活动均为学生与家长自愿参加。
5.入选的运动员,需签署六年训练协议,需保证个人出勤率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除重大身体疾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以外 ),如出现不积极配合训练等情况,教练员有权将其劝退,不再享有区足球训练基地任何政策。如非二中高新校区地段内生源,则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6.小升初根据该生的比赛成绩及训练出勤情况(出勤率85%以上)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升在本校就读。比赛成绩不佳及训练不达标的学生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三)游泳
1.根据游泳项目特点及教练员要求,报名学生经初步筛选后进行2周的集训(暂定),集训后进行测试,择优录取身体形态、运动素质达到选材标准的人员,入选名单将进行公布。
2.入选学生进入区游泳训练基地(28中高新校区)。日常训练由28中高新校区学校负责保障,小学阶段文化教育由28中高新校区负责保障,统一编班就读。
3.根据学校划分,创新二路以西属地幼儿园报28中高新校。
4.参加区游泳训练基地运动员招生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 无重大疾病史、传染病及家族遗传病史,招生测试活动均为学生 与家长自愿参加。
5.入选的运动员,需签署六年训练协议,需保证个人出勤率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除重大身体疾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以外),如出现不积极配合训练等情况,教练员有权将其劝退,不再享有区游泳训练基地任何政策。如非28中高新校区地段内生源,则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6.小升初根据该生的比赛成绩及训练出勤情况(出勤率85%以上)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升在本校就读。比赛成绩不佳及训练不达标的学生转回原地段内所在学校就读。
七、未尽事宜见后续通知,以学校公告为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