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已对昌东镇人社所、麻丘镇人社所、艾溪湖管理处人社所、鲤鱼洲管理处人社所申报的万淑谦等4名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费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拟同意给予社保补贴。(详细见附件)
现将社保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287087。
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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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批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及享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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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就业形式 |
一季度发放补贴金额 |
应补贴月份 |
本次补贴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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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淑谦 |
自主创业 |
1854.08 |
社保补贴1-3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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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炜华 |
自主创业 |
1854.08 |
社保补贴1-3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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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邓耀 |
自主创业 |
1854.08 |
社保补贴1-3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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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程学鹏 |
自主创业 |
1854.08 |
社保补贴1-3月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