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惠民篇
1.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
2.一次性创业补贴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办理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6.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
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受理条件: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办理结果:给予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城乡贫困劳动力5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190456
2.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个人
受理条件: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8号)
办理结果: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192398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在南昌高新区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者
受理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
办理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8〕41号)
2.《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17〕133号)
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8〕92号)
办理结果:个人创业,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万;人才个人创业,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192398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办理
政策对象:个人
受理条件:
1、就业登记范围
(1)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为首次登记人员办理《登记证》。企业新录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在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2)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2、失业登记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操作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洪人社字〔2012〕330号)
办理结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办结时限:即办
承办部门: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政策对象:个人
受理条件: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操作办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洪人社字〔2012〕330号)
办理结果: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
6.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个人
受理条件: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办理结果: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总额的2/3给予补贴。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