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8167016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九楼913室
项目名称 |
江西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高新区中兴南昌软件园8#楼 |
建设单位 |
江西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将现有项目四层病理实验检验线搬至五层(现有项目为闲置仓库),扩建四层新冠核酸检验线。扩建后新冠核酸检测日产能由2万管增加至6万管。实验室不从事原药或制剂生产,仅进行实验。 项目总投资6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2.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实施雨污(废)分流。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服浸泡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经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膜生物反应器(MBR)+紫外线消毒设施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2m3/d),综合废水排放浓度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营运期四层实验室有机废气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五层实验室有机废气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二甲苯、甲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二甲苯、甲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物有生活垃圾、废弃一般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装置滤芯、实验室废液、废弃检验样本、组织脱水液体、废弃一次性实验耗材、废试剂瓶、废试剂盒、废培养基、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弃一般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装置滤芯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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