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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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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镇政府、各管理处,区属各相关单位:

《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南昌高新区人才公寓的运营和管理,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一、管理原则

(一)人才公寓按照“政府主导,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主要用于在南昌高新区创业就业的人才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

(二)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会同申报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申报的企业与人才资质进行审核。

(三)南昌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公司)负责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与运营以及物业费的收取;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置业公司)负责房屋运维及租金收取

二、申请对象

(一)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经管委会认定的重点企业及研发机构引进的人才(含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且申请人才在南昌市无自有住房。

(二)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A、B、C、D、E五类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人才标准参照《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A、B、C、D类人才标准。

E类:其他类人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急需、紧缺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及重点企业高管,经认定后,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

三、分配原则

(一)由区人才办商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人才类别提出配租意见,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实际需求予以配租。如申请的房源紧缺,则由区人才办、企业主管部门商企业更换户型。

(二)审批通过的申请人由物业公司组织房屋配租、物业管理及入住人员台账登记工作。

四、申请流程

符合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人才,按下列程序办理:

企业申请。个人提交以下材料至企业,由用人单位汇总登录“南昌高新区人才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提交。主要包括:承租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人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或银行流水、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会同申报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及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呈报管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定。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对申请人的入住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配租方案,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根据会议精神出具工作函。

(四)签订合同。企业根据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作函,分别与置业公司及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五、租金标准

租金价格:A户型(591300元/套·月;B户型(821760元/套·月;C户型(1222160元/套·月;D户型(1522880元/套·月;E户型(21510800元/套·月。

根据市场行情,上述人才公寓租赁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

房屋租金由企业根据《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向管委会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缴纳房屋租金。

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企业向管委会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相关材料提交至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六、物业费标准

(一)由物业公司与企业(或承租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并收取相关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以物业合同书为准。

七、退出机制

(一)为减少人才公寓空置率,提高利用率,企业在收到人才公寓分配通知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之内前往人才公寓物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

(二)严禁承租人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由物业公司负责监管,一经发现,立即收回企业承租的人才公寓,取消该企业享受人才公寓房屋租金补贴的资格。

(三)为规范人才公寓管理,企业须与管委会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正式的《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实行年一签。对于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续签合同,承租人最长居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租住年限的情况,在有房源的情况下,适当延长租住年限。

八、其他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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