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
2、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消防、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
5、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
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8、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承办南昌市公安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是南昌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建立以分局局长为首的统一管理组织系统,下设派出所、业务大队、科室等部门。
分局民警编制197人,在编在职民警268人,处突大队人员230人(含文职人员10人、执纪看护队员30人),辅警人员325人(含视频监控文职人员20人,湖东警务室10人,养犬管理中心15人),退休民警20人。民警警力占总人口的万分之8.59,一线警力占总警力的89.97%。
车辆情况:实有机动车60辆,其中:
编制内车辆5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4辆,“110”接警车8辆,应急指挥车1辆,运兵车8辆,刑事勘查车1辆,查爆车1辆,处突大队:应急指挥车1辆,巡逻车4辆,运兵车4辆)
特种车辆8辆(2020年省厅统一采购,按照每个派出所配备1辆)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5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资金限额,致使辅助人员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财政拨款收入141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4.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民警人员经费改革,二是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其他资金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9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涉案资金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1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经费改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6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7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4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辅助工作人员)253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12万元,资本性支出1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昌东派出所、航空城派出所房屋租赁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8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所致,其他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9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涉案资金等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60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经费改革;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0.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民警人员减少,二是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没有按标准计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因公牺牲民警抚恤金;资本性支出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购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1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4.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民警人员经费改革,二是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7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人员经费改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6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47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3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2.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辅助人员的工作经费没有按标准列入,二是执纪看护队员经费没有列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辅助工作人员)253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12万元,资本性支出1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运行费预算1223.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3.78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1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1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共有车辆6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60辆。其中,编制内执法执勤用车 39 辆,编制内特种车辆 13 辆,编制外特种车辆8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本部门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绩效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高新区天网探头租赁费(含水域探头)项目
1)项目概述:“天网”探头和水域探头租赁费用专项是按照南昌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用整体租赁模式,建设维护由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负责,分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费用。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洪高新工办抄字[2015]15号抄告单要求,对我区200个高清“天网”探头和水域探头验收并支付租用费,“天网”探头包含:高新派出所辖区80个、瑶湖派出所辖区70个、麻丘派出所辖区25个、光伏派出所辖区10个、滁槎派出所辖区10个、昌东派出所辖区5个、五星派出所辖区3个、航空城派出所辖区5个。
2)立项依据: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抄告单《关于高新区新增200个探头付费的请示》(洪高新工办抄字[2015]15号)、“天网工程”高清监控点建设业务合作协议、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抄告单《关于全区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建设的请示》(洪高新工办抄字[2021]121号)
3)实施主体:高新区200个高清“天网”探头,其中:高新派出所辖区80个、瑶湖派出所辖区70个、麻丘派出所辖区25个、光伏派出所辖区10个、滁槎派出所辖区10个、昌东派出所辖区5个、五星派出所3个、航空城派出所5个
4)实施方案:2022年12月31日前安装200个天网监控点,各类视频监控探头4000个,100%完成监控覆盖面,切实加强“天网”探头租赁经费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天网”探头租赁资金的效益,有效提高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
5)实施周期:1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82.5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月完成200个高清点位的运行并通过验收,按时完成“天网”工程前端监控点租用等财政预算的资金到账和支付流程。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所辖赣江、鄱阳湖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提升接出警工作效率,履行公安机关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水域治安管理,查处和侦办水域内各类行政和刑事案件工作。监控探头维护个数>=200个,监控探头维护验收合格率>=99%,运维成本282.59万元,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93%等。
2.高新区犬育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依法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违法养犬引发的各类治安问题,消除辖区“犬患”,提高高新区养犬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2)立项依据: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抄告单(洪高新管办抄字[2016]3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
3)实施主体:提供免费犬只防疫免疫服务,引导养犬市民开展网上办理养犬登记,突出重点区域,开展专门培训,严格法律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实战能力。
4)实施方案:开展两次次集中宣传、两次集中整治和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公安主抓,农业、卫生、城管等部门配合行动,一处两镇全力支持,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和社区(村委会)密切协同,重点区域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家喻户晓的良好工作局面。
5)实施周期:1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强化区内犬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狠抓高新区犬管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和犬管专业辅助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犬管法制宣传、上门走访登记和社会面执法巡查管控工作,对在工作中被犬抓伤、咬伤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诊治,确保其生命安全。办理养犬证>=300个,宣传文明养犬活动>=3次,一站式窗口场地租赁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办公经费、犬育队伍人员经费共计90万元,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95%等。
其他涉密项目略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该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01.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233.1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48万元,比上年减少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6辆执法执勤车辆,本年度购置4辆执法执勤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