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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11:59:41来源: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字体: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三旧”改造、闲置土地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智慧城市、房地产发展等相关的现场调查、数据分析、政策咨询、研究论证等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项目选址、规划方案、项目交通组织评估、消防设计审查等专家评审和第三方评估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房屋丈量摸底、资产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征收丈量、青苗补偿等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城镇建设相关工程策划、招标、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咨询和研究等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现场勘查、放线、测量、土方调配等技术支撑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协调等服务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水、电、气、路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安置房、学校等民生项目建设。

7.承担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评比和安全事故调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开展我区建筑业、房地产、物业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辅助开展建筑业招商、搭建智慧城市技术平台、跟踪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发展,对接建筑业、物业等行业协会发展。

2.指导规范全区物业公司经营行为,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报工作,开展组织物业公司评比等服务性工作。

3.开展农房安全等级技术评估、竣工联合测量、图纸审查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建设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帮办代办服务。

4.提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审批、拆迁安置等政策咨询服务。

5.开展人防、建筑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文明城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法规政策宣传,并组织相关技能、标准、规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对接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的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工作,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其他人员11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36.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 136.21 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 136.21万元,较2020年增加136.21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新成立,无2020参照数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36.20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   136.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36.21 万元,较2020年增加136.21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新成立,无2020参照数据;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新成立,无2020参照数据。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6.21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 万元,决算数为136.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1.34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 万元,决算数为136.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1.3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新成立,没有对比基数。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6.201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66 万元,较2020年增加130.6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新成立,无2020参照数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55万元,较2020年增加5.5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1年新成立,无2020参照数据。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在本项目无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在本项目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5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5.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日用开销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没有发生项目支出。仅支付人员工资130.6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参考,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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