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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16:40:42来源:执法大队浏览量:字体: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高新开发区范围内,贯彻执行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实施。

2、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组织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生活噪声和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占道和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行使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预拌混凝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对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理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14.负责完成上级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86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其他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017.92万元,较上年增加251.75万元,增长了14.25%。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增加聘用人员16人,总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72.32万元,占总收入97.74%;其他收入45.60万元,占总收入2.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017.92万元,较上年增加251.75万元,增长了14.25%。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增加聘用人员16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47.92万元,占总支出96.53%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3.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3.7万元,决算数为19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2.76万元,决算数为146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强城市品质提升,增强城市环境治理,预算资金有相应调整,增加了整治经费。

二)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3.94万元,决算数为40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1%;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是从4月开始由我单位代管,有部分预算资金已先拨付至原交通办使用,且原交通办由我单位代管后,取消了公务用车,故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基本上未使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07万元,决算数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3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233.71万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增加聘用人员16人,聘用人员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工资福利支出支出有较大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23.47万元,较上年增加476.4万元,较上年增加192.81%;主要原因是:当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商品和服务支出有较大增加。又因决算编制口径调整,原部分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4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1291.6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除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外,比上年还增加了奖金。

(四)资本性支出14.99万元,较上年增加6.37万元,增长73.89%,主要原因是:新成立航空城中队在当年购买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万元,决算数为0.3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无公务接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因疫情原因,无公务接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其单位为事业单位,未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在年初预算中有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2万元,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2.9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其单位有公务用车3辆,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30万元,在划入本单位后,立即停止公务用车,并将原单位的公务用车上交相关部门,目前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46万元,较上年增加482.78万元,增长188.82%因决算编制口径调整,有大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归口为基本支出,故委托业务费增加较大;由于2021年机构改革,原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代管,增加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增加,故邮电费、办公租赁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资本性支出、其他交通费均有较大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65.0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9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96.4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 分。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9.07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为:执法整治专项经费

执行率情况:2021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均用于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执行率100%

完成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已较好完成,高新区整体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及城区品质进一步得到升华。

效能指标未能全面达标。

2、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高新区执法大队工作组,根据《南昌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高新管财字〔202246号)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整理项目情况,并就所掌握内容,与项目有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对核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片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评价结论。

3、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9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21年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预算金额70万,其中,公益广告制作费用6.6万元,市容环境整治清理共享单车费用63.4万元。

2)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全部用于执法整治,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全年完成执法专项整治12次,完成年度考核4次,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卓有成效,高标准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做到了专款专用。

2)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能指标完成情况稍有偏差,还有待加强,主要因为管理对象流动性大,特别是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停放等,另外高新区城中村、农民安置房较多,整体居民素质还有待提升。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能指标完成情况稍有偏差,主要因为管理对象流动性大,特别是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停放等,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保障。

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及整治力度,并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将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依法管理、依法治理,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中的短板,持续做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在项目管理上,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出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应按规定程序逐步向社会公开(涉密项目除外),通过自评结论,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更好完成当年各项指标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高新执法大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

70

7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0

70

7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把南昌高新区打造为可阅读、有温度、更宜居的生态新城,努力使南昌高新区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在全市立标杆、走前列,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

高新区整体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及城区品质进一步得到升华。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
分)

数量指标

执法专项整治次数(次)

 >=12

 >=12

10

10

 

执法专项考核次数(次)

>=4

>=4

10

10

 

质量指标

专项行政执法达标率

>=90%

>=90%

15

15

 

时效指标

高标准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90%

>=90%

5

5

 

成本指标

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不超过80万元

70

10

10

 

效益
指标
(40
分)

经济效益指标

营商环境的提升

明显提升

缓慢提升

10

8

不确定的因素太多,继续加强打造营商环境

社会效益指标

城区居民认可度

显著提升

有效提升

10

7

管理对象流动性大,城中村较多。将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力度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显著改善

有效改善

10

7

在建项目较多,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性

确保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为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10

7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

满意度指标
(10
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10 分)

城区居民、商户等满意度

>=90

93.97

10

10

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总分

 

100

8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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