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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2 12:56:34来源: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字体: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高新开发区范围内,贯彻执行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方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实施。

2、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权,组织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3、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生活噪声和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占道和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行使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预拌混凝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对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理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14.负责完成上级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5 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其他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66.17万元,较上年增加483.17万元,增长了37.66%。主要原因是:新增航空城直属中队,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法院判决赔偿专项经费,以及用于专项整治的其他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03.85万元,占85.15%;其他收入262.32万元,占14.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766.18万元,较上年增加483.17万元,增长了37.66%。主要原因是:新增航空城直属中队,增加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新增法院判决赔偿专项经费,以及用于专项整治的其他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45.06万元,占总支出81.82%项目支出321.12,占总支出18.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5.38万元,决算数为15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3.38万元,决算数为140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资金法院判决赔偿款未能全部支付。

(二)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02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82.7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26.81万元,较上年增加25.81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的工资晋级晋档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7.07万元,较上年减少78.93万元,较上年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因决算编制口径调整,有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归口为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较2019年增加0.2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给退休人员发放独生子女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8.62万元,较2019年增加8.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航空城中队购买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减少0.11万元,下降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1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68万元,比上年减少70.32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是:因决算编制口径调整,有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归口为项目支出,故办公费等费用均有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2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89.98 %。

组织对“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 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整治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产出指标已较好完成,高新区整体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及城区品质进一步得到升华。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效能指标完成情况稍有偏差,主要因为管理对象流动性大,特别是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停放等,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保障。

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及整治力度,并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将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依法管理、依法治理,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中的短板,持续做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果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在项目管理上,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出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高新区执法大队工作组根据《中共南昌高新区工委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高新工发[2020]1号)、南昌高新区区本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洪高新管财字[2020]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整理项目情况,并就所掌握内容,与项目有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对核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片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20年执法整治专项经费预算金额70万,其中,各项广告制作费用27.69万元,市容环境整治清理共享单车费用42.31万元,

2)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全部用于执法整治,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全年完成执法专项整治12次,完成年度考核4次,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卓有成效,高标准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做到了专款专用。

2)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能指标完成情况稍有偏差,还有待加强,主要因为管理对象流动性大,特别是流动摊贩、共享单车停放等,另外高新区城中村、农民安置房较多,整体居民素质还有待提升。

年度绩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力求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秩序取得好成绩。把南昌高新区打造为可阅读、有温度、更宜居的生态新城,努力使南昌高新区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在全市立标杆、走前列,为彰显省会担当畅享“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作出更大贡献。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执法整治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高新执法大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

70

7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0

70

7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把南昌高新区打造为可阅读、有温度、更宜居的生态新城,努力使南昌高新区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在全市立标杆、走前列,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

高新区整体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及城区品质进一步得到升华。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指标1:执法专项整治次数(次)

>=12次

>=12次

10

10

指标2:执法专项考核次数(次)

>=4次

>=4次

10

10

质量指标

(15分)

指标1:专项行政执法达标率

>=90%

>=90%

15

15

时效指标

(5分)

指标1:高标准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90%

>=9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指标1: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不超过80万元

70万

10

10

效益

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营商环境的提升

明显提升

缓慢提升

10

8

不确定的因素太多,继续加强打造营商环境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城区居民认可度

显著提升

有效提升

10

7

管理对象流动性大,城中村较多。将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力度。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显著改善

有效改善

10

7

在建项目较多,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可持续性

确保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为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10

7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指标1:城区居民、商户等满意度

>=90%

>=93%

10

10

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

总分

100

8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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