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高新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人事、编制、引智、人才、党建、统战、群团、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配合市委做好区副县级及以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院士工作站及各类人才管理;负责全区职称评审认定、聘用、考核管理;负责全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全区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区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社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 52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14人,其他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926.05万元,较2017年增加3658.76万元,增长46.16%,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人才经费的投入,二是强化了党建工作,增加了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14.3万元,占97.32%;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211.74万元,占2.6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771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714.3万元,较2017年增加3658.76万元,增长46.16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0万元,占0 %;项目支出7714.3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 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14.3万元,决算数为77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8.85万元,决算数为688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5.59万元,决算数为44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6万元,决算数为4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45.3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3.4 万元,完成预算的48.57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要求,部门招商接待费用调整由机关各部门自行在本部门报支;以及2017年未结算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68 万元,完成预算的34%,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4119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份,公车暂时被市里收回拟进行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4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58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9个,共涉及资金10644.6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服务企业用工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作难以量化,绩效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指标的制定有时较难完全反映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有些工作存在难以量化的情况,建议区财政局在绩效指标制定方面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更好发挥绩效评价的实际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反映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档案事务支出:反映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组织事务支出: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统战事务: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事务: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就业补助:反映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其他城市社会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反映财政用于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