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南昌市瑞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拟在南昌高新开发区航空城大道1998号瑶湖瑞都小区2-22#住宅楼106-107室的执业登记申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拟登记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南昌市瑞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拟登记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3、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南昌瑞贝口腔门诊部
4、拟登记医疗机构选址:南昌高新开发区航空城大道1998号瑶湖瑞都小区2-22#住宅楼106-107室
5、拟登记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登记医疗机构床位:0张 牙椅(4张)
7、拟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正畸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南昌高新区社发局窗口;
联系电话:0791-88122673;
地址: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中节能4号楼三楼
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该机构的执业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该机构的执业条件开展现场评审,经审核合格的予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