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镇、各管理处,区属各单位,驻区各机构:
《南昌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管委会2022年第13次主任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新区综合实力持续晋位升级,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由2015年(116家)第54位,跃升至2020年(169家)第26位。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崛起的样板先行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低碳和循环化改造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初步探索出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园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正式通过验收,循环经济产业链逐步构建,能源资源利用和污染物集中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积极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已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获批全市第二批节水型单位。“十三五”时期,万元GDP能耗下降10.16%,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6.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5%以上。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四水三厂一河”整改有序推进,航空城污水处理厂、瑶湖污水处理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或扩容工程全面推进,2020年工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24%。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对瑶湖、艾溪湖、焦头河、赣江、抚河、南塘湖等水体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国控滁槎断面水质为Ⅲ类达标率为100%,瑶湖、艾溪湖、南塘湖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全面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十三五”期间累计关停取缔126家养殖场。深入推进大气扬尘整治,加大降尘环保设备投入,提高道路洒水清扫频次,严格实行秸秆禁烧,2020年PM2.5浓度指标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1%。严格做到道路“两扫一保”、主干道“五无六净”、垃圾“日产日清”,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安全保障持续增强。充分利用“一江相临、四湖相间”的独特生态优势,高起点建设了2600亩艾溪湖湿地公园和18平方公里的瑶湖郊野森林公园,基本完成鱼尾洲公园一期建设,南塘湖创新公园、天子河公园(一期)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对主干道、重要节点进行绿化提升及彩化改造,精心打造了15公里长的全省第一条示范性样板绿道——环艾溪湖绿道,在全市率先启动未用地“荒改绿”工作。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提高至16.1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提高至41.7%。首届鄱阳湖国际观鸟周活动向全世界展现了五星白鹤保护小区的风采,营造了爱鸟护鸟、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全面完成了39个新农村一般村点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了83座农村厕所建设,实施了昌东镇吉南村柳树自然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滁星公路两侧实施了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管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
环境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紧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关切,连续推出“一窗”“一链”改革、创新实施“六多合一”审批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进“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等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设立登记“零成本”“3小时”办结制,“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成为高新区的闪亮名片。打造了全省首个“5G+智慧政务”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好差评”系统、“赣服通”3.0建设等改革举措,荣获“全国政务服务最佳实践奖”。推进高新区第三方专业环保管家服务,逐步建立集“在线监控的规划化设计、监管服务及协助建立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实时监管”的“智慧环保”监管平台。
(二)问题与挑战
生态环境依然存在短板弱项,生态环境新形势和碳达峰、碳中和新要求提出了挑战,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带来了问题,突出表现为“三个仍未根本解决”。
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扬尘治理成效不明显,臭氧污染凸显并有所加重,PM2.5、臭氧协同治理难度大。农村人居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存在污染情况。产城融合步伐加快,居住区和工业区混杂,生产废气、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等投诉信访件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整治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压力仍然较大。
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排水管网老化、地下水渗漏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尚未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仍将持续增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统一规划与布局尚未形成。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比较薄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长期不足,与高新区整体发展明显不相适应。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共有环保专业人员8人(高新生态环境局4人、区城管局4人),与高新区的辖区面积、产值规模、企业数量等不配套,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相对不高,与其他省会城市高新区甚至与省内兄弟开发区对比,利用高新技术管环保方面明显存在差距,尚未实现“精准治污”,第三方专业环保管家服务和“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工作尚处于工作开展初期。
(三)重大机遇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时代诉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愈发重要,高新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锚定新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着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高新样板”明确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定位,习近平总书记的新嘱托新要求,既是对江西省、南昌市保持生态文明战略定力、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新时代打造美丽中国“高新样板”的方向指引和蓝图擘画,为继往开来、谋深谋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系列重要国家战略为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新方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西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将为南昌高新区全面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深化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提供重要契机。2020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明确提出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高新区绿色低碳发展进入新阶段,为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历史机遇。
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南昌市委市政府为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新要求。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聚焦江西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长江保护修复计划、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要求;南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实施意见》《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大力推进“三个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深入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为深入开展、持续增效提供了勇往直前的历史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中国最美高新区,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统筹推进PM2.5和O3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做好瑶湖、艾溪湖、南塘湖流域保护,聚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面维护生态安全,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争当生态文明建设“高新样板”,着力打造高端生态环境门户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推动全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协同治理,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减污和降碳并重。
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理。突出精准治污,做到问题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突出科学治污,提高把握问题的精准性和治理措施的针对性。突出依法治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坚持高新区主导,企业主体责任,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三)目标指标
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瑶湖、艾溪湖、南塘湖流域水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加强,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表2-1 高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
目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环境质量改善 |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34.1 |
28.1 |
约束性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91 |
92.9 |
约束性 |
|
3 |
国控滁槎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5 |
地下水环境质量V类水比例 |
% |
-- |
26 |
预期性 |
|
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 |
100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7 |
污染减排 |
氮氧化物 |
% |
-- |
省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挥发性有机物 |
% |
--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 |
% |
-- |
约束性 |
|||
氨氮 |
% |
-- |
约束性 |
|||
8 |
环境风险防控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 |
93左右 |
预期性 |
9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 |
有效保障 |
预期性 |
|
10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起/每万枚 |
0 |
<1.3 |
预期性 |
|
11 |
生态保护 |
生态质量指数(EI) |
-- |
-- |
稳步提升 |
约束性 |
12 |
森林覆盖率 |
% |
21.27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13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 |
符合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
约束性 |
|
14 |
绿色低碳发展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10.16 |
省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五年累计) |
% |
4.36 |
省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6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1.28 |
省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面绿色发展转型,着力打造“高新典范”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和生态型经济,提高经济绿色化水平,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1.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变。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分级管理,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分区分类管控生态空间,提高退化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推动构建“两廊三心”生态格局,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与农业空间资源的分区、分类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强对瑶湖、艾溪湖、南塘湖等生态空间的保护。
2.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针对区内电子信息、航空制造、医药健康、数字经济、新材料等产业密集的特点,在建立健全循环产业链的基础上,引入资源回收与加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区域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调互动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引导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料选用、工艺控制、厂房建设等不同层面,开展清洁生产、中水回用、节能降耗和绿色建筑等循环经济试点,切实降低企业本身的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充分发挥南昌航空城南北区集中供热系统建设示范效应,为航空城提供集中供暖。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新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发展重点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完善环保服务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提高节能环保服务业比重。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力。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性绿色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立一批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一批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争取设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
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紧紧围绕“稳粮、优供、增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快建设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绿色优质稻米、蔬菜种植、花卉苗木、休闲农业为主导产业,全力支持麻丘镇、鲤鱼洲管理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加快推进鲤鱼洲管理处转型升级,做足滨水文章,深挖农业潜力,部署新兴业态,着力将鲤鱼洲管理处打造成为“三园”、“四区”和“文旅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强农”的样板示范区。凸显文化风格,彰显地域特色,加快打造休闲农业特色村、乡村旅游精品村、滨水旅游度假村、文化艺术村。
3.加快优化能源结构
强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应用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使用LED高效节能灯,推广LED高效节能灯在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上的应用。进一步盘活使用存量土地,大力实施城市再造项目,加快推进低效产业用地提升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的产业和企业,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及代用材料,推广使用可降解、易回收、低成本的包装材料,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促进原材料节约。完善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控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
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加快充电网络和储能网络建设,推进储能设备和充电桩设施的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积极发展能源利用效率高、负荷调节性能耗、环境效益显著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稳步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探索氢能开发利用,适时启动加氢站规划与建设,推进氢制备、储运和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广使用氢能源公交车、物流车。
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强度。策应西气东输二线入昌对接工程以及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增压扩能工程,优化完善天然气管网。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网向麻丘镇、鲤鱼洲管理处延伸,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形成覆盖全区的供应网络。统筹建设区域性供气储气设施,提高冬季高峰用气的保障能力。
4.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结合高铁站、地铁换乘站等,打造层级多样、运行高效的客运枢纽系统,实现与南昌站、南昌西站、昌北机场的快速连接。加紧建设南昌城东客运站,使其成为重要的出城通道以及旅客集散的交通枢纽。根据群众出行特点,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共交通资源,着重在公交场站布点规划、新能源公交车发展、公交线路优化、公交通行效率提升上寻求突破,方便群众公交出行。将轨道站点与周边主要建筑地下开发空间相互连通,形成融合步行交通、轨道交通系统和地下商业开发空间的地下空间步行系统,满足站点周边步行需求、轨道交通换乘需求。优化慢行空间布局,建设拓展慢行交通系统。
推进高效生态运输网络建设。密切对接国家主干物流通道,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充分利用新建客运通道资源,减少物流通道干线客车开行数量。加快瑶湖机场建设和运营步伐,充分利用好瑶湖机场的试飞资源,把瑶湖机场建设成为国产ARJ21新支线飞机和C919大飞机的重要试飞基地。策应振兴“千年赣鄱黄金水道”的战略部署,在赣江南支以南、杨家滩电排站以西建设滁槎水运码头(航空城码头)。积极配合推进昌景黄、昌九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过境高铁零的突破,有效衔接沪昆、京九两条高铁路线,实现至景德镇、上饶等半小时通达,至九江、黄山等1小时通达。
(二)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统筹融合应对气候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部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全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研究制定高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二氧化碳总量峰值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制度,抑制高碳投资。落实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推动重点企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引导航空、电子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重点产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尽早实现碳排放达峰。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提出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要求,明确航空、电子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重点产业提出低碳发展、产业准入、结构转型等具体指标、任务措施和达峰时间安排。大力发展深度脱碳,碳捕获、利用与封存产业链,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重要产业支撑。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引导激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
推进交通行业低碳行动。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节能型汽车,发展低排放、低能耗交通工具,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建设充电设施体系。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中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畅通工程建设,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进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路,建设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以建筑运行能耗为控制目标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分类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深入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指导公共建筑运用统计数据分析,低碳化运营管理。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推广南昌众森国际花园幼儿园认定为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示范工程经验,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工作。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监测评估和能力建设体系。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加强全区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用5G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智能化。统筹建设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
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加强碳汇林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研究,为碳汇林的营建提供科技支撑。在艾溪湖湿地公园、和瑶湖郊野森林公园,重点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与修复,将鱼尾洲公园等有条件的城市湖泊湿地创建为湿地公园,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功能退化风险评估。
持续推动低碳试点统筹融合。发挥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等低碳试点示范作用,将“减污降碳”作为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有关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配套政策。加大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鼓励低碳试点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开展零碳园区创建活动,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三)深化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三水统筹”,以水污染问题、水生态需求和美丽河湖建设为导向,持续开展瑶湖、艾溪湖流域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分流域、分区域精准施策,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加强瑶湖、艾溪湖等生态流量管控,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实行城乡一体化联网供水,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河湖长制”,积极开展“清河(湖)行动”。持续推进“四水三厂一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瑶湖、艾溪湖、南塘湖、五星片区鸭溪河、天子河等水系进行保护和管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全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制定水体日常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排查工作,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十四五”期间滁槎国家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100%。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调整和优化城市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实施生态系统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改善重点河流及湖泊水质。对全区主要河湖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与补水污染净化,全面推进艾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现艾溪湖水体整治、控源截污,改善河湖生境,优化水生环境,逐步实现受污染水体的水质改善。加快推进青山湖污水处理厂50万吨/日尾水提升活化艾溪湖及湿地景观用水、绿化用水、洗车等中水回用工程,确保瑶湖、艾溪湖、南塘湖水质达到Ⅳ类景观水质标准。对瑶湖、艾溪湖、南塘湖岸线进行修复。
加快工业污水污染防治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强化新材料、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等行业污水综合治理,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视频监控联网达到100%。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继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谋划实施瑶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8万吨航空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强对废水固定源的监管与监测,强化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监管措施,确保工业尾水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加强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瑶湖污水处理厂送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污泥无公害处理处置环境监管,禁止新建投运设施不达标运行。鼓励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污泥农用时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摸排全区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等监控管理系统,构建“水环境质量→排污口→污染源”全链条监管体系。
3.强化地下水风险防控
开展全区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及风险管控评估,加强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瑶湖污水处理厂、航空城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区域的风险调查、评估与防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处置过程污染地下水。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地下水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严格控制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农业面源污染。
(四)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稳步推进大气环境保护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大力推进VOCs和NOX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完善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全区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趋势。继续加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开展 臭氧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共同前体物NOX和VOCs的排放控制,推动其排放量显著减少。
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推进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PM10、PM2.5、VOCs、O3、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全空气预警机制,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完善针对PM2.5和O3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和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
强化 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采用源头控制措施,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或无VOCs的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鼓励推广使用高效涂装工具及设备。推进建设涉 VOCs“绿岛”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和非正常工况废气收集治理。
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立重点企业VOCs源谱,将主要污染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VOCs“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和园区VOCs“一园一策”方案编制。根据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排放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处置装置运行效果等方面,建立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机制,明确不同绩效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强化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重型运输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货运等车辆的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面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与联网。依托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加强对重型货车的排放监管。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与船舶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深化非道路移动源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研究制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禁用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4.深化面源综合治理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地管理“四不开工、四不出门”和“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措施,继续在全区重点区域内实行全密闭渣土运输,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对全区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营公司的管理,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大力开展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推进餐饮企业燃煤炉灶清洁化改造,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烧烤管理。以学校、中心区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控制城市餐饮油烟。
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力度。依托市级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和高空瞭望系统,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网格化环境监管,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切实加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5.加强其他污染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通过落实行政监管、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ODS和HFCs的全覆盖、全过程、全产业链监管。坚持打击涉ODS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降低源头风险。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落实噪声污染源监管职责,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完善施工噪声监管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
(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方针,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强化各类土壤污染来源监管,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保障全区土壤环境安全。
1.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提升区域土壤监测能力。在航空制造和光电一体化行业的电镀工序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企业周边基本农田等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铬、镍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加大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建立高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高新区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2.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监管,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有序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试点,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配合规建局、高投集团等开展土地收储、商用土壤调查工作,对调查表明有风险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鲤鱼洲管理处还建房聚尔美制药地块土壤调查。进一步加强涉砷、铅、铜、锌、镍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监管。
3.实施地下水污染管控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摸清各类地下水监测井现状,制定全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下水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重点调查评估全区范围内的航空制造和光电一体化行业的电镀工序、电子信息行业的电镀工序等重点污染源。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价地下水污染程度,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逐步管控地下水环境风险。加强全区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物排放防渗管理,完善防渗设施和检漏系统。逐步建立报废钻井等清单,风险较大的报废钻井开展封井回填工作,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推进防渗改造、封井回填、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4.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施用零增长行动,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地膜回收机具,逐步建立农用薄膜回收网点,开展废弃农膜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推动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分类回收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定期调查制度。建立高效的秸秆收集体系和专业化储运网络,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产业化水平。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的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推进养殖业清洁化和生态化发展。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病死畜禽专业化集中处理体系。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三房村、阳门村、厚溪村以及其他自然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逐步统一村庄整体建筑风格,建设具有特色的地域景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保洁作业体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体系,逐步消除垃圾治理空白村。加强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推动村庄整治,努力实现村庄洁化、亮化、美化。完善“七改三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项目。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与新建项目,逐步推进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20个千人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进行综合整治。针对千人以下的村庄,选择符合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探索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采用生态滤池、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技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修复,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两廊三心”生态格局。
共筑生态安全屏障。按照“全域统筹、点面结合、协同联动”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创新布局和生态布局,推动形成功能定位明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的空间布局。打造“两廊三心”生态格局,大力推进湿地公园以及环湖绿道建设。
合理规划建设生态廊道。按照打造“两廊三心”生态格局的要求,确定生态廊道建设范围,在“一江四湖”、交通要道等沿线区域建设一批防护林、景观带,预留好艾溪湖、瑶湖、鄱阳湖生态空间。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保护空间为带,串起沿线的绿地、水面和基本农田,营造“车在景中行、人在画中游”的景观林带。
2.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按照南昌市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工作要求,打造鲤鱼洲田园综合体示范样板。加快推进鲤鱼洲管理处转型升级,着力将鲤鱼洲管理处打造成为“三园”(南昌市民的乐园、高新区的公园、鲤鱼洲人民的家园)、“四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生态建设的引领区、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乡村振兴的先行区)和“文旅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强农”的样板示范区。以艾溪湖湿地公园、鱼尾洲湿地公园为生态核心,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艾溪湖湿地公园、瑶湖郊野森林公园的功能和品位,继续完善鱼尾洲公园、南塘湖创新公园、天子河公园等的建设。先行启动航空公园、天鹅湖公园、芦沙河河滨绿地、毛江口河滨绿地建设,后续启动瑶湖水上公园、特色公园等生态公园建设,将环瑶湖建成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系列公园群。加快主次干道园林景观和“荒改绿”地段的提升改造,着力打造错落有致、景观优美的绿色廊道。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推动街头小游园规划建设,注重利用边角地带或闲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邮票绿地”,打造“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移步闻香”的10分钟绿色休闲圈。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协调推进五星白鹤小镇建设,以白鹤保护为中心,利用现有候鸟栖息点,打造候鸟栖息核心保护区和拓展区,统筹建设白鹤救护中心,实现人与鸟和谐共生。认真做好巡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偷盗、捕猎珍稀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的不法行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江滩湿地、保护候鸟的意识。大力推动林木资源管护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进一步强化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溯源打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禁捕退捕工作。
(七)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管控,加快补齐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短板,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健全环境应急体系,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情况评估,加强全面排查,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加强重点危废产废企业监管,完成全省危废收集中转站示范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确保年产危废100吨以上的企业视频监控联网达到100%。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加快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推动实现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推动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聚焦航空制造和光电一体化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等具有的电镀工序的重点企业,开展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实现监测数据和结果共享,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加快实施涉重金属产业技术升级,严控(涉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等)行业准入,优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严格电镀、化工等涉重金属项目空间布局管理。
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开展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全面防控有毒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实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准入制度,在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前对其进行评估与审查,以此预防新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风险。
开展新型污染物管理。将新污染物治理有效纳入以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科学化、精准化、系统化治理新污染物。摸清南昌区域风险源、风险物质、人群暴露和健康风险状况。推进环境激素类、抗生素类化学品管理和污染控制。
强化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中药渣作为肥料处置方式,构建“药材—饮片—提取物—成药—生物肥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推进建筑垃圾转运站建设。完善装修垃圾中转设施布局,鼓励与生活垃圾中转站合并建设。加大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力度,减少电子垃圾的污染。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支持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构建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和综合利用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日处理1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建立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本信息台账,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实行电子联单制管理,实现餐厨废弃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推动“无废细胞”建设。以企业、机关、饭店、学校、景区、快递网点等为抓手,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以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完善核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积极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的专项检查和抽查,严格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的监控。严格废旧放射源监管要求,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含返回原生产单位)力度,废旧放射源依法及时送贮,确保废放射源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健全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全区环境应急物资及储备库建设,配备环境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物资器材、通讯装备,应急监测车辆、物资等。构建应急监测专家库并完成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所需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水平。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预警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生态环境、安监、消防、公安、医疗卫生等部门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快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加大应急监测资金投入,在重点区域、流域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保证长效运行,确保在应对突发环境问题时能够事前预警、事后监控。建立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及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
(八)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坚持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全面提升高新区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1.压实管委会和各部门主体责任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制定实施高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合作的职责体系。按国家制度规定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失职追责和损害担责。
深化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纳入考核范围,提升考核体系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化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持续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污染治理与排放控制、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高新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生产工况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一体化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实行统一监管。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实施,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深度衔接融合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严格依证监管执法。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建立企业环境健康码管理制度。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任主体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3.夯实生态环境治理监管能力
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建立与生态环境执法任务相匹配的执法能力。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执法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完善高新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搭建生态环境预警调度指挥平台,全面提升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推进各类监测数据的统一储存和管理,提升监测数据的共享、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能力。
促进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有序衔接。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
4.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活动,普及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充分运用各类社会媒体刊播环境公益广告,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环境公益广告宣传,研发推广集科学性、知识性与实用性于一体,通俗易懂的环境文化产品。
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转交、答复、公开、督办、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示范作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新闻媒体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序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风尚。引导公民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价值观念,全面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深入推动绿色低碳生活创建行动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使绿色生活、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
5.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创造公平营商环境。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或质量考核。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强化创新引领,加强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升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供给能力。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开展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对园区进行专业化集中治理,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
四、实施保障
坚持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更好的履行监管职责,围绕“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增强科技支撑
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科技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政企之间“自上而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大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下而上”的协调和交流,鼓励和支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环保组织间交流协作;做好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四)加强规划管理
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规划的跟踪管理,开展规划中期进展评估和终期目标实现绩效评估。前期扎实做好项目策划和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规划中期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规划期末规范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